立法局成立,由港督和3名官守議員組成,並由港督擔任立法局主席
香港首位港督砵甸乍(任期 1843–1844)(立法會網站圖片)
最早期的立法局會議於1844年舉行
第一條香港法例(1844年第1號條例)(資料源自英國國家檔案館:公共檔案館 CO 130/1)
委任首兩名立法局非官守議員大衛.渣甸和約瑟.艾德格
大律師伍才(伍廷芳)獲委任為首名華人非官守議員
伍才(1842–1922)(立法會網站圖片)
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辦事處成立。
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辦事處的徽標(立法會網站圖片)
立法局議席由18席增至26席,官守議員及非官守議員人數首次相等。
李樹培夫人(李曹秀群)獲委任為非官守議員,成為立法局首名女性非官守議員。
中國與英國簽署《中英聯合聲明》。非官守議員的人數上限定為32名,首次超越官守議員的29名。
英國時任首相戴卓爾夫人(前座左)與中國時任總理趙紫陽(前座右),1984年12月19日在北京簽署《中英聯合聲明》(明報資料圖片)
首次舉行立法局間接選舉,該屆立法局由57名議員組成,當中24名議員由間接選舉產生。
《基本法》頒布。
立法局首次舉行直接選舉,該屆議員當中,18人由9個地方選區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,劉慧卿是首名由直選產生的女性議員。
劉慧卿(立法會網站圖片)
港督不再出任立法局主席,主席改由非官守議員互選一名議員擔任,首名議員互選的立法局主席為施偉賢。
施偉賢爵士(1932–2012)(立法會網站圖片)
立法局首次全面經選舉產生
1995年立法局首次全面經選舉產生,時任港督彭定康在九龍灣點票中心開票。(明報資料圖片)
臨時立法會(臨立會)於12月成立,60名議員由組成「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」的400名委員選出
臨時立法會的會徽(立法會網站圖片)
香港主權移交後,臨立會於7月1日開會通過《香港回歸條例草案》,立法局改稱立法會;9月通過《立法會條例草案》,確保第一屆立法會得以成立
回歸前最後一次立法局會議後,議員合照(立法會網站圖片)
香港特區第一屆立法會成立,7月2日首次開會,首屆議員任期兩年
香港特區第一屆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(立法會網站圖片)
由第二屆立法會開始,立法會議員每屆任期4年
第二屆立法會會議(明報資料圖片)
政府提出政制改革方案被否決。該政改方案建議,2008年將立法會議席由60席增至70席,地區直選和功能界別於2008年各增5個議席。
2005年12月21日,立法會以34票贊成、24票反對及1票棄權,否決政改方案。(明報資料圖片)
政府提交新政改方案獲通過。該政改方案建議,2012年特首選舉選委會人數由800人增至1200人,提名門檻維持八分之一即150人;2012年立法會議席由60增至70席,地區直選及功能組別各增5席,其中5個新增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席,由全港非傳統功能組別的選民一人一票選出。
2010年6月24日,立法會以46票贊成、13票反對,通過新的特首選舉辦法議案。(明報資料圖片)
第五屆立法會成立,由70名議員組成,功能界別和地區直選各佔35席。
第五屆立法會,議員宣誓後大合照。(明報資料圖片)
8月31日,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處理本港普選特首及2016年立法會選舉產生辦法的決定,對普選特首「落三閘」﹕提名門檻須過半數提委支持、特首候選人數目為2至3人,以及提委會維持四大界別及1200人。831決定引發學界罷課,繼而是歷時79日的佔領運動。
2014年8月31日人大通過特首普選框架後,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在北京出席記者會。(中新社資料圖片)
6月18日,立法會就2017年特首普選的決議案表決,在大部分建制派離場「等埋發叔(劉皇發)」下,議案以8票贊成、28票反對遭否決。
2015年6月18日,30多名建制派議員為未有投票向公眾道歉。(明報資料圖片)
7月31日:特首林鄭月娥宣布引用《緊急法》,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。立法會「真空期」安排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。[詳情]
8月11日: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《決定》,第六屆立法會在9月30日後繼續履行職責,不少於一年,直至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。[詳情]
9月29日: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延任不少於一年,15名民主派按民調決定去留。民主派公布民調結果,支持留任略多於反對,惟去留意見均不過半數,民主派按機制作「政治判斷」後決定留任。[詳情]
11月11日: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《決定》,郭榮鏗、楊岳橋、郭家麒及梁繼昌4名立法會議員經「依法認定」不符合擁護《基本法》和效忠特區,即時喪失議員資格。15名民主派議員宣布翌日(11月12日)總辭。[詳情]
(明報資料圖片)